给“未经父母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提纹身服务”的政策叫好!


图片来源于网络。


上海修改条例:未经父母同意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和文身服务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识别参与网游的未成年人身份;

 

说起纹身,这是我最近一直想说的话题。在我服务的很多问题青少年中有90%以上是有纹身的,纹身的大小不一,小到在手上纹一个小花纹,大到半身都是龙凤的。问他们为啥要纹身,回到是觉得新鲜,好玩很酷。问家里人知道吗?100%在纹的时候是不知道的,后来知道了最多打一顿,骂一顿,也没办法了。问,家里不知道,那里来的钱纹身的,有的是压岁钱,有的直接偷来的钱。再问,现在对纹身有什么看法,95%以上都说很后悔。但是都有一句话:晚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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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我不是说纹身一定和涉罪有一定的关系。只是未成年人,人生观、价值观尚未定型,天生对新事物充满好奇,极易被所谓的时尚与个性迷住眼睛,从而主动卷入纹身之浪潮中此举不仅浪费钱财,更为未来带来很多隐患和不便。例如:纹身了你就不能去当兵了,纹身了,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太好的样子,甚至直观的认为你就是一个“混子”。纹身一般很难去掉的,因此伤害可能时持久的。

所以,上海这次调整条例,我是赞成和叫好的,我甚至认为,应该从法律的角度直接禁止未成年纹身。在未成年人被“不良”文化侵蚀的方面筑起一道法律的防护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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